动力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试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入党启蒙教育
(1)注意发现、选好苗子
(2)注意关注新生中的积极分子
2. 接受入党申请书,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
(1)认真阅读申请书,检查其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有问题及时指导帮助;
(2)建立申请人档案(申请书需要存档,务必保留保管完好)。
(3)书记本人或指派党员在两周内同申请人进行一次正式谈话,给予鼓励,并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3.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除党章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外,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有较强的入党愿望。
(2) 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 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积极。
4.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人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党支部要做的工作:
(1)派人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谈话,告诉他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向其提出要求,指出其努力方向,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
(2)研究落实对其培养教育的措施,指定两名政治素质好、威信高、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比较熟悉的党员(可以是预备党员)做培养人,负责帮助、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5. 教育、培养、考察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上,指定专人负责,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培养教育:①指定培养联系人②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 ③吸收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④ 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
考察的具体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学习表现;组织纪律观念;考察群众观念;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6.集中学习培训
组织参加学校的党课培训与结业考试,考核通过发给《结业证》,没有通过党课培训的学生,不予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政治审查阶段
1.推荐发展对象
党小组和培养人推荐; 团组织 “推优” ; 《重庆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是团员入党的审查材料之一。
2.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主要方式有:
(1)个别访谈
(2)召开座谈会(支部党员主持,专人记录,记录应全面、准确、 规范)
3. 确定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并报上级组织
发展对象的条件:入党动机端正,经过一年或一年以上(至少接近一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具体按照《动力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准备材料要求2013年4月修订》执行
支部制定发展计划报学院党委,发展计划是指导性的,不是指令性的。
4.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审的形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注意:函调行政章无效。
政审的内容:一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三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政治和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政审中提出的问题、调查的结果以及政审的结论意见。
5. 上报发展对象材料
支委会将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学院党委秘书。
预审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1) 《重庆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入党申请书
(3)思想汇报;
(4)政审材料;
(5)群众意见表(5人以上);
(6)《重庆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7)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8)成绩记录表。
6. 审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公示,填写公示意见
党委秘书(组织员)预审后,提交学院党委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进行公示。注意认真处理党委会、公示中反映的问题。
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手续。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 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是培养联系人。
以下所列不能担任介绍人:
一是预备党员不能作介绍人;
二是直系亲属不能作介绍人;
三是受留党察看尚未恢复权利的正式党员不能作介绍人;
2. 党支部、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教育,并详细解释填写说明,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所填内容检查把关。
3. 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审查通过,提出支委会意见;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事宜;
同发展对象谈话,向他说明召开支部大会的程序
4. 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
(1)清点到会人数。由支部委员清点人数,向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与实际到会人数;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数半数以上,方可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如不足半数,大会应改期召开。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和大会的议题。
(3)对本次发展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人选进行表决。经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4)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部分,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简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5)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及培养教育过程,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6)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7)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充分发表意见,对其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8)采取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9)主持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10)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 上报材料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重庆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团员推优表、群众意见(5人以上)、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成绩单等材料及时报学院党委审批。
6. 学院党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教育和考察: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程度;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
谈话后,做好三项工作:
向支部负责人说明谈话的情况;
将谈话的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向党委汇报谈话的情况及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7. 党委审批
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不能超过六个月。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填写 “党委审查(审批)意见”,并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正确的起止时间应是本年本月本日至次年本月本日的前一天),书记签名,加盖分党委印章。
8.将所有学生入党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9. 与预备党员谈话,发放入党通知书
支部与新党员谈话,发放入党通知书,并向党支部大会(也可同时向党外群众)宣布。
10. 预备党员宣誓
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要程序。
四、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阶段
1. 继续培养教育,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党支部定期(到少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考评一次,填写《重庆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
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支部应将填好后的《重庆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交学院党委审查通过,归入毕业生档案,作为其在校预备期表现的证明材料。
2. 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至两周提出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的内容:何时何地被接纳为预备党员的、何时预备期满等简况;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和入党时所提缺点的及入党后的改正情况。
3.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
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介绍人)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同意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 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是: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由支部委员清点人数,向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与实际到会人数;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如不足半数,大会应改期召开。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和大会议题。
(3)表决通过本次转正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经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4)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必要时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和情况。到会正式党员传阅《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转正材料,审查材料有无问题。
(5)党小组(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6)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7)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并表明个人对该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
(8)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9)主持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等内容。
(10)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态。
5. 上报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材料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期的思想汇报和《重庆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等材料,报党学院党委审批。
6. 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相应栏目。如果同意按期转正,注明党龄起算时间(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加盖党委印章。
7.将所有学生党员转正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8. 与新党员谈话,发放党员转正通知书,材料归档。
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通知其党龄从何时算起,提出严格要求,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
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也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学院党委派专人做好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归档的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
注意: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和预备期间的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和考察材料、递交了入党申请的毕业生的申请书也应在他们毕业离校前归入本人档案。
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2015.9.25